关于反现代奴隶制和反对人口贩卖的声明

《世界人权宣言》(1948)第 4 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联合国大会 1956 年 9 月通过的《废止奴隶制、奴隶贩卖及类似奴隶制的制度与习俗补充公约》,进一步界定了奴隶贩卖的概念、范围、强调该犯罪的严重性,要求公约签约国的法律将奴隶贩卖规定为犯罪,并处以严厉的刑罚。补充公约还规定,某些类似奴隶制的惯例,如债务奴役、农奴制、买卖新娘和童工等均为违法行为。 

我们严格践行《反现代奴隶制和人口贩卖政策》。我们将监督并着力改善我们已确立的制度,确保我们的业务中不存在现代奴隶制现象,同时确保与我们有业务来往的任何人士均不受益于或以任何形式促成现代奴隶制现象。

遵守机构使命一直是北京根与芽的目标及信念,亦深信这可确保公司能与客户建立良好而长远的关系。 本声明提供了我们正在采取的行动框架,以维护法案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北京根与芽的员工手册是确保北京根与芽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最高道德标准、正直诚信地开展业务的行为指导。

本声明旨在向北京根与芽的员工、承包方、供应商、提供商以及其他与北京根与芽得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声明,北京根与芽绝不允许任何业务活动中存在构成人口贩卖或奴役的行为。我们承诺对我们供应链中的人口贩卖和奴役行为实施零容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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